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8号)以及我校2021年春季招生章程的规定,报考我校自主招生(高职专业学院)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5月9日前缴交考试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费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 |
文化基础 |
职业技能 |
合计 |
学前教育 (与河源理工学校联合培养) |
120 |
80 |
200 |
大数据与会计 (与河源市职业技术学校联合培养) |
120 |
70 |
190 |
二、缴费方式
考生通过“河源非税”微信公众号直接缴费,缴费通知单号及执收单位编码已通过手机短信发送至考生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如未收到短信,也可查阅附件。缴费操作方法如下:
三、其他
中职获奖免试考生无需缴交考试费。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